近日,经国家司法部律师工作局核准并备案,简化版香港公证文书在港莞两地正式启用,这标志着东莞试点任务取得阶段性突破,并为全省推进公证文书简化改革提供样板。
今年4月,为贯彻落实全省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奋力开创广东全面深化改革新局面,打造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示范点、示范区,进一步促进东莞市港资企业发展,提升港资企业开办便利度水平,东莞市工商局积极向省市场监管局(原省工商局)申请,东莞获准成为粤港投资跨境登记全程电子化暨公证文书简化版试点地区。
半年来,试点工作得到了省市场监管局(原省工商局)及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4月20日,原省工商局在东莞市召开“推动粤港投资跨境登记全程电子化暨公证文书简化版试点座谈会”,各方代表一起明确了试点任务及目标。
7月初,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冠梓带队,市府办、市港澳事务局及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赴香港考察,与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香港)有限公司一起,就在莞试点工作展开会谈,确认了港资企业登记公证文书简化的方向,并探讨了莞港资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的模式。在此基础上,市工商局联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香港方面密切沟通,通过座谈会、考察交流等形式,深入交换意见,并积极听取有关部门建议,经反复多次磋商,共同确定了简化版香港公证文书格式及做法,最终获得国家司法部认可。
简化版香港公证文书以便民高效为原则,对香港公司在莞投资文书实施简化,投资方有权签字人的证明无需附周年申报文件等资料,最大程度的压减证明文件。同时,工商、司法、商务、公安、法制、 港澳事务、金融、卫生、人行等用证部门统一做法,确保简化版公证文书在东莞市各相关领域通行有效,实现单点突破、全面优化的改革效果,为港资企业在莞投资创造更多便利条件,为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新高地做出积极贡献,也为东莞市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东莞市工商局将协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香港公证文书简化版的落实和推广工作,并继续探讨港资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的模式,推动相关改革措施,全力支持港澳投资人及企业来莞兴业投资。
【记者】龚名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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