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90117947
首页>新闻中心>方宏新闻
方宏新闻 行业资讯 政策动态
90%的会计人都不知道,“暂估”应该这么做账!
2017-10-25




               


一、存货暂估的基本概念


暂估,是指按照现行会计准则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以及谨慎性的质量要求,在具体的会计业务处理中,一种与预计负债不完全相同的业务。

暂估也是指本月存货已经入库,但采购发票尚未收到,不能确定存货的入库成本。


 

月底时为了正确核算企业的库存成本,需要将这部分存货暂估入账,形成暂估凭证。

暂估业务简单的可理解为货到票未到的业务。


              

 

二、暂估的账务处理

1.暂估入库

  【案例】

  某公司购进原材料A一批用于生产商品B(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原材料已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发票。合同约定材料价格共计1170元(含税)。

  【解析】

  借:原材料——A 1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无票(XX供应商 ) 1000

  必须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

 



2.暂估回冲

  按照规定,暂估入库要在次月月初红字冲回,但在实际工作当中,如果当月发票还是没有收到,月初冲回月末再次暂估,会无形中加大工作量,一般是在收到发票时再冲回。

  ①红字冲回暂估入库

  借:原材料——A -1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无票XX供应商 -1000

  ②收到发票,做入库处理

  借:原材料——A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

        贷:应付账款——XX供应商 1170  

来源:中国税务报、安徽国税

热文
关注我们的公众号 获取第一手创业资讯
方宏财务---为创业助力
提供东莞注册公司、东莞注册商标、东莞代理记账、东莞一般纳税人申请等服务!

电子邮箱:1139315822@qq.com  咨询QQ:1139315822 公司座机:0769-28630757

地址:东莞南城街道建设路6号金辉商务大厦1105室

13790117947
周一至周日 9:00-21:00
1139315822
圆创业梦,免费代办注册公司
13790117947
查看详情